不用脑袋想,您都应该知道“脱衣舞观赏税”这种怪闻只能发生在美国这类腐朽、堕落、垂死的资本主义国家。
我们国家从来都不存在合法的脱衣舞表演,怎么可能对之征税呢?
脱衣舞表演在我国不合法,但并不等于不存在。
我们看到新闻中那些被警察抓获的无论是表演者还是观看者都羞愧的将头恨不能藏进腚沟里,因为这是羞辱的事。
似乎在外国当脱衣舞娘也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据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2012年5月11日报道,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女记者在任职期间一直兼职做脱衣舞娘,今年早些时候她的双重身份不幸被同行发现,并对此进行了大肆报道,随后她被老板解雇。日前,该记者向有关部门对这位老板提出投诉,指责他在工作中存在“性别歧视”。
当然,尽管如此,但在国外脱衣舞娘还是作为一个群体合法存在的。
而我国将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列为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据说有警察顺便将观看者也列为行政处罚相对人。
他也有道理,毕竟“没有观看就没有表演”啊!
不知是不是美国休斯顿的议员学到了上述治根源的方法,他们提议向观看脱衣舞表演的客人征收“脱衣舞观赏税”,每人(每次)5美元。
这都是些什么样的思维啊,当年我们的有关机关靠床上(打击卖淫嫖娼罚款)、桌上(打击赌博罚款)发家的时候,他们嘲笑我们,现在竟然要跟着我们学习了!
美国佬真是太狡猾了!
更为好笑的是,美国休斯敦市“脱衣舞观赏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专项资金短缺”。
看来,美国政府看来真的是缺钱,难怪前段时间一度传闻美国有些政府要关门,看来不是谣谣传诼。因为明尼苏达州议会没能及时通过本年度预算案,导致州政府大多数部门2011年7月2日开始停止运行。
相对中国人来说,“有事儿找政府”已经成了习惯性思维。没有了政府,会让国人很不适应,就像1976年毛主席逝世后许多人担心的那样:以后可怎么生活啊?
但在美国,政府关门可不是什么稀罕事儿,美国联邦政府从1977年到1996年间关门17次,几乎平均每年关门一次,最短的1天,最长的21天。除联邦政府外,州和县市政府照样关门。2005年纽约州和明尼苏达州政府关门,2006年新泽西州政府关门,2007年宾夕法尼亚州和密歇根州政府关门,2010年纽约市政府关门。
看来,美国人民已经习惯于“无政府状态”了。当然,美国政府的执政能力看来也真成问题,财政竟然有危机,这样的政府怎么有公信力?
美国休斯敦市“脱衣舞观赏税”的理由之二是“这笔特别的资金将用以强奸案的调查和检测”。
看脱衣舞与强奸有什么关系啊?最初提出这项动议的议员科恩并不认为所有脱衣舞俱乐部的客人都会强奸妇女,但这类俱乐部滋生的罪恶环境和导致的患病率增加,大大损害了人们对妇女的态度,导致性侵案增多。在她看来,“成人娱乐服务场所对此有间接的负面影响。”
这都哪跟哪儿啊?
脱衣舞俱乐部的经营者对这项新规表示十分不满,发誓要借由法律程序抗争到底。代表律师阿尔伯特说,“人们进入漂亮、高档的成人俱乐部与强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支持上述律师的观点!
看脱衣舞与强奸岂止没有关系,在许多中国学者看来,隐性性市场(卖淫嫖娼场所、淫秽表演场所)的客观存在事实上减少了中国的性犯罪。
最初提出这项动议的议员科恩表示,休斯敦警察局已累计有4000至6000个“强奸取证套件”(包括收集的头发、指甲、体液及血液标本等)。
搜索了一下,休斯敦市属于美国第四大城市,也不过221万人口(2009年数字),竟然有如此多的强奸案发生,真是让人感慨:腐朽的资本主义就要走到尽头了!
当然,有理由相信外国的强奸和中国的强奸犯罪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我没有专门研究美国的相关法律。日前一名81岁高龄的澳大利亚男子因为强奸妻子被判入狱,案件发生在1963年,最后定案却用了49年时间,或可为证。
案发当年,男子与妻子成婚还不到一年,男子在一次酒后违背妻子的意愿将其强暴。这样说来,夫妻2人可能是在1962年结婚,这就是典型的婚内强奸。1971年,因男子与妻子离婚,其妻遂指控他多年前犯下的这桩强奸案。澳大利亚警方受理归受理,司法处理也是难题。在上个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的法律虽然对强奸罪有明确的定义,但对于丈夫强奸妻子并没有明确的量刑说明,此案因此搁置。1991年,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通过判例剔除了“婚姻关系中可以赦免强奸行为”的法律条文,此案重新审理。就这样,49年后终于有了结果。这在中国根本是不可能立案、受理、判刑的,也难怪外国性犯罪率高了!
美国休斯敦市“脱衣舞观赏税”的理由之三是美国司法办案成本过高。休斯敦警察局已累计有4000至6000个“强奸取证套件”(包括收集的头发、指甲、体液及血液标本等),未经犯罪实验室检测,无法为受害者提供生物学证据。原因就在于每一个取证套件的检测费用高达1100美元,而政府对口资金短缺。我不知道国内同类鉴定的收费标准,但强奸案一般都做精子的DNA,似乎费用在1000—2000元人民币之间。如果考虑到我国与美国的居民收入水平之差,似乎美国的鉴定费用也不高,何以如此剥削脱衣舞看客?还不是因为看客是弱者?!
美国休斯敦市“脱衣舞观赏税”的理由之四是这笔支出并不大。市议会成员杰克.克里斯蒂则表示:“当你看到这些俱乐部里的女性把5元、10元、20元的美钞塞进其身上剩余不多的衣服里时,我不认为5元的税收会伤害任何人。”
我有理由认为上述美钞是男性的小费,尽管我没有进过上述腐败的场所,但看到过类似消息。
有一个段子,说:
林先生是个出名的花花大少。一日,他太太生日,要求林生带她到脱衣舞场去开开眼界,林生被缠的没法子,只得照办。当他们抵达到脱衣舞场的大门时,身穿制服的侍者立刻往前有礼的说:“林先生,欢迎光临!”林先生紧张地制止,而林太太却怒目而视。走进脱衣舞场里,领班过来问到:“欢迎,林先生,是不是还坐老位子?”林太太气的脸色已开始发青。这时,表演正好开始,脱衣舞娘扭动著腰肢随著音乐的节奏,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当她脱掉最後一件内衣时,娇声喊道:“这一件是谁的呢?”“当然是林先生!”全场客人异口同声地说。这时,林太太已气昏过去。林先生连忙抱起她,坐上计乘车。林太太突然清醒过来,气得大骂道:“你这个骗子混蛋,畜生!”计乘车司机听了,转头说:“林先生,你今晚找的这个妞儿很泼辣喔!”
这都是钱买的人情啊!
这项新的税收法案有望每年累积300万美元专款,资助针对强奸案件的调查。我大体算了一下,按每人次5美元计算,全年共有60万人观赏脱衣舞,每天合计2000人左右,在220万人的城市,这些看客绝对算是少数。
看来美国法律也是欺软怕硬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