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MSN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在互联时代越来越广泛的被人们所熟悉和使用,但是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近日,江苏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冒用他人QQ昵称骗取钱财的诈骗案。
2010年5月下旬,被告人虞某在一QQ群内与网名为“西街GK”的甘某聊天,谎称要借用其QQ号申请注册一个游戏账号,轻松取得了甘某的QQ密码。后被告人虞某趁甘某不在线时,登录其QQ,并与该QQ好友里网名为“顽石”的糜某聊天。事后,虞某将自己QQ的“昵称”、“头像”等个人信息资料全部修改为糜某QQ的个人信息资料,并通过操作甘某的QQ将糜某列入黑名单,而在自己修改后的QQ中加甘某为好友。5月25日晚上7时左右,被告人虞某登录修改后的QQ,以糜某的名义与甘某聊天,后以借为名,骗取了甘某人民币1500元。5月24日和5月26日,被告人虞某又采用上述相同的方式,2次骗取另一被害人孔某人民币3200元。
宜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QQ帐号的信息资料,骗取他人人民币4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故对其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此,法官提醒各位网友,在网上聊天时遇 “熟人”、“好友”借款时,千万要多加个心眼。像本案中的被害人如果能当即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可以避免自己被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