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养了一只宠物,福州一名小伙竟被判刑!到底是怎么回事?往下看:
因骆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日前,骆某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宠物随便养小心坐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
有些人的爱好比较另类,饲养晰蜴、蝎子、蟒蛇等,而球蟒在“宠物界”也是个“小网红”。它是一种外来物种,听上去还挺萌的!
可能有人觉得,现在市面上一些蟒蛇属于人工繁殖,并非野生动物。
“即然可以人工繁殖,为什么不能作为家养宠物呢?”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饲养的。一旦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捉鸟、砍树都可能违法!
有些人采取结网捕捉鸟类,有时虽然被捕野鸟不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但因为捕捉数量达到二十只以上,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我省自然生长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蕨类植物、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50种。其中福州地区可以见到的国家保护植物共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2种,为南方红豆杉和水松,国家二级保护植物4种,为刺桫椤、福建柏、香樟和闽楠。盗挖、砍伐、截枝等毁坏挂牌的名木古树,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小福提醒大家:另类的宠物容易触犯法律的红线,也大多具有危险性,要是不慎伤人伤己伤害坏境可就不好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