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企业法务 | 刑事辩护 | 民事代理 | 建筑房产 | 交通事故 | 医疗纠纷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宽达律师政和分所竭诚为你服务!福州律师网欢迎您!
2017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联系电话:0591-87617670
联 系 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法律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律师网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 正文
“姐姐”发QQ急借10万元 汇款前一个电话揭穿骗局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6    更新时间:2014/2/12
    东南快报讯(记者陈锦娜通讯员鼓西综)“姐姐”在QQ上说姐夫急需用钱,让妹妹将钱打到姐夫账户,谁会想到这是个骗局。昨日上午,王女士到福州市鼓西派出所报警。

  据王女士介绍,前日“姐姐”在QQ上叫她,说姐夫做生意急需20万元周转,但自己户头上只有10万元,想向她借10万元。王女士告诉“姐姐”,自己的账户里只有9万元。

  “姐姐”说,这段时间银行很挤,为了省去跑银行的麻烦,她想通过网银转账10万元给王女士,由王女士一次性将19万元汇给姐夫账户。

  王女士答应了,将自己的账户告诉姐姐。5分钟后,王女士收到手机银行的短信提醒,称户头上多了10万元。于是,王女士拿着银行卡到ATM机上准备转账,将账号及19万元的金额输入。就在准备按确认键时,她想起之前看到的公安提醒防止诈骗的公益广告,愣了一下,当场给姐姐打了个电话。经确认姐姐并没有向她借钱。王女士赶紧取消交易。

  原来,姐姐的QQ被人盗了。王女士不明白,骗子怎么敢向自己的户头汇10万元呢?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对方买了一种类似银行证券的理财产品,可以实行转账。对方要将转账的钱取走,需要汇款人的二次确认,所以不担心王女士将10万元取走,这10万元只会在王女士户头存一天。

  民警提示,这又是骗子想出的新招,对于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上发来的借款信息,市民要多次确认身份,防止被骗子钻了空。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版权所有 © 福州律师网,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电话:0591-87617672 联系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05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