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我处驻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证人员通过对还款协议书办理赋强公证成功化解了一起供货合同纠纷,充分发挥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多元化解纠纷的作用。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25日,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B公司承包的一项工程供应板材,并约定了货品单价、数量、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上述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B公司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截至起诉之日,B公司尚欠A公司货款人民币十八余万元。
我处接受即墨法院诉前委派受理调解此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双方确认,若B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协议,则A公司有权向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就上述剩余未付货款一并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现场
我处进驻即墨法院以来,共调解案件349件,调解成功106件,调成率达30%。本案是我处通过“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解纷止争的典型案例。赋强公证收费远低于诉讼费,既能保证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有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成本;诉前调解与赋强公证的结合,不仅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有益探索,同时也是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建设的创新结合;赋强公证对接司法辅助,能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大大提高维权效率,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