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企业法务 | 刑事辩护 | 民事代理 | 建筑房产 | 交通事故 | 医疗纠纷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宽达律师政和分所竭诚为你服务!福州律师网欢迎您!
2017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联系电话:0591-87617670
联 系 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交通事故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强险分项限赔遭质疑被指暗示“撞伤不如撞死”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71    更新时间:2012/4/16

近日,河南一起两人受伤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引发关注,因其中一位伤者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1.2万元,超过了“规定”的1万元限额,将交强险分项限赔现象推向了风口浪尖。律师表示,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于多数交通事故根本不够,这或将让机动车一方可能做出“撞伤不如撞死”的逆向选择。

  根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民吴女士乘坐公交车时,一辆轿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吴女士摔倒受伤,并在治疗期间花费4.4万余元。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轿车车主徐某应付事故全部责任。出院后,吴女士要求徐某赔偿,但徐某只愿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根据交强险条款,医疗费限额只在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对交强险分项限赔的质疑。据了解,现在交强险规定赔偿总额是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仅为l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像吴女士这样的遭遇并非个例,如今因交通事故引发纷争都可能面临此问题。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于多数交通重伤事故可谓杯水车薪,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都在3万元到5万元之间。”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军告诉记者,交强险分项限赔这条规定从2008年2月1日实施至今,如今4年过去,当时这条规定显然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受害人在受伤情况下,医疗费用很高,但伤残等级不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完全不够弥补损失,而11万元的伤残赔偿金又用不完;而如果受害人在死亡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低甚至没有,但死亡伤残赔偿金往往又不够赔付。”

  在张军看来,交强险的这种分项赔付,显然不利于帮助人们树立先救治伤者的意识,反而容易形成“撞伤不如撞死”的心理暗示,“近年来也确实出现过这类情况,因为很多车主担心被受害者一辈子纠缠”。对此,他建议监管部门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打通使用,提高医疗费的同时,也能大大降低车主“撞伤不如撞死”的心理暗示。

信息录入:fzlawyer    责任编辑:fzlawyer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版权所有 © 福州律师网,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电话:0591-87617672 联系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05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