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车祸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相继引起公众的关注。如今年5月9日,北京发生的“长安街车祸案”;今年9月7日,在江苏省新沂市良辰花苑小区发生的,宝马车将一3岁半男童碾轧致死案;去年5月发生的胡斌驾驶三菱轿车因超速将大学生谭卓撞死等案件。这些案件虽然都是车祸,但情节不一,肇事司机也分别被以不同的罪名立案。为何同是开车致人死亡,却受到不同的惩罚?本网特别邀请了许昔龙律师和社会学专家周孝正做客人民网法治视点栏目,深度解读“交通肇事罪”等相关内容。
许昔龙律师介绍,交通肇事罪首先表现道路交通法规的违法。在这个前提下,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许律师解释道:“在交通肇事中,肇事者首先是一种过失心理的状态,这种过失表现为两种,有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醉驾,喝了酒以后,照样开车上路,他其实很自信,自以为自己的技术、自己对这个车辆性能的把控没有问题,可以平安地回家,很自信。结果在这种心态下,导致了危害后果的发生。如果说他在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喝酒肯定是违反法规了。肇事了,他如果采取了紧急的措施。比如他刹车、下车,然后再送伤者去医院救助、报警,他这个时候是一个交通肇事的范围,以交通肇事罪来处理。”
什么情况下肇事司机会被判处死刑呢?根据我国法律,“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项罪名最高刑都包括死刑。许律师介绍,在交通肇事中,有一种情况可以转化为故意杀人,也就是说,交通肇事以后,把伤者带离了现场进行了隐藏,导致伤者丧失了最佳的救助时机,导致死亡的,在这种前提下,以故意杀人来论处。肇事以后,肇事司机放任了自己的行为,继续造成一个危害的后果,比如继续在毫不目的地撞人,把另外的人又给撞伤、撞死。这样的话,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论处。“如果这样的话,他的起刑点就比较高,一般在十年以上,最高可以判死刑。”上一篇文章: 公交车司机被判交通肇事罪案例本文转自国律网 http://www.chinalawyer.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