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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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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93 更新时间:2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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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我与丈夫结婚20余年。他封建思想、大男子主义严重,稍不如意便对我拳脚相加,现在儿子已经结婚成家,我下决心离婚。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仅有农村宅基地上的一栋自建房,价值5万余元。丈夫提出,离婚后房子给我,但我要给他8万元作为补偿,否则不同意离婚。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后,我没有及时验伤,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请问我能否通过起诉达到离婚的目的,法院会支持丈夫提出的8万元补偿吗?湛女士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实践,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虽然湛女士无法提供法医验伤鉴定材料,但仍可提供其他证据向法院证明其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如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出警证明等,法院一般都会予以采信而判决离婚。 与丈夫的共同财产仅有一栋价值5万元的自建房。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湛女士在离婚中无上述过错,其丈夫仅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不能要求湛女士向其进行赔偿。相反,湛女士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丈夫向其支付损害赔偿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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