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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医疗检查就是侵权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080    更新时间:2010/12/11


  《侵权责任法》中提到不必要的医疗检查,专家表示,《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其中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就是确定的标准,违反诊疗规范的检查,就是不必要检查。

  比如一个人得了感冒,去医院治疗。给他检查的医生先给他做了脑CT,又做了核磁共振,还进行了X光、化验、彩超等检查,最终得出结论,你得的是感冒。这就是不必要检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这种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就属于不必要检查行为,属于医疗损害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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