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企业法务 | 刑事辩护 | 民事代理 | 建筑房产 | 交通事故 | 医疗纠纷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宽达律师政和分所竭诚为你服务!福州律师网欢迎您!
2017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联系电话:0591-87617670
联 系 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刑事辩护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正文
故意伤害罪获缓刑社区矫正树新生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57    更新时间:2017/3/3

    (本网讯)在四川省蓬安县巨龙镇,流传着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悔过自新、勤奋创业、在家自办家禽养殖业勤劳致富的事迹。


    这名社区矫正人员就是张某某。张某某,男,汉族,1971年3月6日出生,住四川省蓬安县巨龙镇七一村。2012年5月23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2年6月1日,该犯到蓬安县公安局巨龙派出所报到并在巨龙镇七一村接受社区矫正,后由巨龙派出所移交至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进行监管。


    回到社区之初,常年在外务工的他无所适从,无所事事。加之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觉得无颜面对父老乡亲,担心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对自己另眼相看。回到社区接受矫正后,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对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法律法规素质教育,巨龙镇政府和七一村委会在养殖前期工作和临时用地等方面也给予了他实实在在的帮扶,让他看到了创业办家禽养殖场的前景,对新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望。


    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教育矫正,七一村社区的帮扶,本人自身努力及亲朋好友的帮助,张某某终于有勇气重新面对社会,并树立了勤劳致富的信心,于2012年9月在本村办起了家禽养殖场,目前圈内存栏1000多只蛋鸡和肉鸡,年利润可达10万元。作者/刘天国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版权所有 © 福州律师网,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电话:0591-87617672 联系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05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