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企业法务 | 刑事辩护 | 民事代理 | 建筑房产 | 交通事故 | 医疗纠纷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宽达律师政和分所竭诚为你服务!福州律师网欢迎您!
2017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联系电话:0591-87617670
联 系 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法律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律师网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 正文
老汉因房产纠纷持械摸黑杀害儿媳 获刑15年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78    更新时间:2015/7/30

年过八旬的吴老汉曾因房产纠纷多次与儿子儿媳对簿公堂,有一天儿媳突然提出让他搬出去,引发吴老汉强烈不满,他趁着天黑拿着管钳摸进儿子儿媳的屋子,猛击二人头面部,导致儿媳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儿子额骨骨折。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老汉有期徒刑15年。

持械摸黑报复

据了解,现年86岁的吴老汉与儿子儿媳共同居住在怀柔区某镇,因为房子的事情,父子间逐渐产生隔阂,吴老汉还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院,无奈法院判决儿子夫妇胜诉。此后双方矛盾日益加深,一次儿媳李某提出让吴老汉从家中搬走,并将院里的三轮车、洗衣机等物品变卖,这更引发吴老汉的强烈不满。

2014年8月15日半夜1点多,吴某某和李某都已入睡,吴老汉则手持手电筒和管钳潜入二人卧室,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先是多次猛击儿媳面部,此时吴某某被吵醒,与父亲厮打在一起,不过他的头部也被对方结结实实地拍了一下,此后吴老汉便摸黑跑回自己屋里。

吴某某吓得赤身裸体跑到村委会求助。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李某已经死亡。而刚刚行凶的吴老汉被从屋里叫出来后,还镇定地说:“甭管他们,他们两口子喝多了打架呢。”

事后经鉴定,李某符合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面部,导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吴某某额骨骨折,多发头皮裂伤(额部),多发软组织损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一审获刑15年

检方指控称,吴某进入其子吴某某夫妇居住的房间内,趁被害人李某(女,殁年60岁)、吴某某(男,62岁)熟睡之机,用管钳击打二人头面部,致李某死亡,吴某某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吴老汉对检方指控的内容未做辩解。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又系80岁以上的老人,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版权所有 © 福州律师网,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电话:0591-87617672 联系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05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