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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遭车祸医生未急救 律师:医院未尽义务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60    更新时间:2012/12/20
12月15日中午,江苏盐城市一对母子遭遇车祸,母亲当场身亡,男婴被送医抢救。北京律师李倩了解到,而医院医生以先挂号为由,拒绝对伤者施行急救措施,当家属央求医院转院抢救时同样遭到拒绝。目击者称,直至婴儿死亡,也未见医生实施救助或出动120急救车。

男婴遭车祸医生未急救 律师:医院未尽义务

  男婴生前照片

  2012年12月15日中午12时左右,在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桥十字路口,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在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时,被一辆从支路快速行驶的大货车从车厢后部撞上,面包车上一对母子摔出车外十几米远,23岁的母亲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辖区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将出生仅89天的男婴巴成轩在12点24分送至射阳人民医院抢救。令男婴的外婆闻乃香意想不到的是,她在医院急诊室楼上楼下找了两圈只看到四名医生,而找到医生后,医生又以先挂号为由,拒绝对伤者施行急救措施,致使巴成轩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记者在接到家属反映后,随即赶往射阳调查。

  家属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

  “110将我孙子送到医院时还是好好的,我在医院跪求了一个小时都没人过问,是医院抢救不及时,我的孙子才死亡的。” 闻乃香向记者哭诉。

  自从巴成轩死亡后,闻乃香及其他家属一直没有离开过医院,她们要求医院给出合理说法。直到17日下午,射阳人民医院才在死者家属多次要求下出具了一份《关于巴成轩医疗争议情况汇报》,该汇报书载明:婴儿由于严重车祸导致死亡,从入院到死亡时间为三十四分钟,不存在抢救不及时的过错。

  男婴的姨奶奶闻乃玉称,孩子被送到医院后,她就要求医生做CT,但在CT室门外敲了20分钟的门,门才打开。CT室的医生要求立即转院,并帮助联系110及120将孩子送至盐城人民医院,闻乃香听后立即抱着外孙往楼下跑。

  “医院的楼下停着两辆120急救车,但驾驶员以没有医院出行条不能擅自开走,又因为是周末,没有值班院领导为我们开条子。我在给他们跪了五次后都没人理我,反而将车开到墙角去了。” 闻乃香称。

  目击者:医院态度太冷淡

  65岁的射阳县临海镇人周德花是一名独臂妇女,她沙哑的声音显得异常激动。她向记者证实:“我当时在医院里看到一个妇女抱着孩子从一楼一直跑到二楼,当时一楼有两个男医生,二楼是一个女医生,这个妇女看到医生就跪下,但医生的态度太冷淡,没有一个医生对孩子进行抢救。”

  周德花告诉记者:“我和抱孩子的妇女素不相识,就看她楼上楼下的跪着,一个小时后,看到孩子不行了,没声音了,她又要求医生给孩子接氧气,医生却让我这个独臂的人给孩子插氧气管,不仅是不会插,而且氧气袋不冒气,是空的。世道太恐怖了。”

  目击者射阳市民顾凯也表示,死者家属多次恳求医院救助或帮助他们安排120急救车送至盐城人民医院急救均遭拒绝,其在事发当日12点38分为死者家属拨打了120电话,但直至婴儿死亡,也未见医生实施救助或出动120急救车。

  北京律师李倩了解到,记者调查得知,该医院直到12点50分左右才为死者进行了CT检查,但孩子在做完CT四十分钟后死亡。

  律师:医院未履行义务

  针对射阳人民医院的行为,南京联创伟业资深律师钱锦斌表示,该医院以挂号或正在救治其他患者为由,拒绝对重大伤员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如情况属实,就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的加害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抢救并导致死亡,说明该医院未履行法定的救治义务,致使伤员错过了最佳抢救良机,应对受害者家属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从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医院还存在周末应急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钱锦斌还表示,医院将氧气供给设备交由完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对伤员施救,且氧气袋里未能及时补充氧气,是很荒唐的,是典型的玩忽职守行为,一经查实,该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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