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陈炜伟 朱立毅)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14日说,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同比减少15655起,下降4.3%;全国各类事故死亡75572人,同比减少3980人,下降5%。
骆琳在1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示,去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据介绍,去年中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等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同时,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去年,中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9.0%。此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事故死亡人数都有不同程度减少。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
骆琳说,去年中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4个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21个单位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或持平,其中内蒙古、安徽、青海、新疆兵团4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与此同时,去年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2.13降到1.8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
此外,骆琳表示,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已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据介绍,主要指标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